9月12日,省级专家组对我院GCP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9月16日,我院成功完成了药物临床试验医疗机构的备案工作。这标志着我院已正式具备开展Ⅱ、Ⅲ期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定资质,为提升县域科研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供稿:药学部 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