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于2025年04月成立,设有独立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伦审查理委员会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旨在保证研究参与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增强公众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目前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共计13名,包括:医药专业人员9名,法律工作者2名,其他非医药专业4名;全体委员中女性5名。
一、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 委 员:卢治国 男 副主任医师 麻醉学
副主任委员:彭勇志 男 副主任医师 临床医学
委 员:詹 杨 女 主任医师 临床医学
贺云华 男 副主任药师 药学
胡凤姣 女 副主任护师 护理
刘思华 男 主治医师 临床医学
张 冽 女 副主任医师 临床医学
杨乐荣 女 主管药师 药学
夏 媚 女 维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友良 男 法 学 律师
刘 昊 男 法 学 司法所所长
刘必诚 男 社区工作人员
刘文昊 男 社区工作人员
办公室主任:詹 杨 女 主任医师 临床医学
办公室秘书:莫 希 女 主管护师 护理
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不断完善伦理审查委员会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履行保护研究参与者安全、健康和权益的职责。
(二)对申请人提交的药物床试验项目的伦理问题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和及时的审查。
(三)对本机构承担实施的所有临床试验项目进行跟踪审查和监督。
三、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伦理秘书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大道西958号
桃江县人民医院15楼东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8999823(正常工作日8:00-17:30)
联系人:莫希